现代人的文明礼仪要求,在餐桌上要遵从一定的礼仪要求,如果,不遵从这些礼仪,则被会认定为不懂规矩。
作为吃货的国度,中国有着鲁、湘、川等等菜系,其饮食文化那可是源远流长。
其实,吃的东西,最大的功用就是果腹,也就是填饱肚子。饿了就吃,渴了就喝,也没有什么可以说的。但是,中国古代圣贤却将饮食形成了一种文化,将饮食这件事上升到了一种新的高度。
我们古人说一件事,一般都不直来直去的,同样说吃的重要,我们可能不会如古人那样扯一些别的什么。就像《韩非子·解老》是这样说吃很重要的:“人上不属天,而下不著地,以肠胃为根本,不食则不能活。”
相比而方,在我的老家,人们见面打招呼,问的是:“你吃了么?”,这种谈论饮食的事情,就显得很土气了。因此,我们也就不讨论这些,我们要聊的是我们的老祖宗们为饮食所加的丰富内涵。
我们就从日常饮食的礼仪开始聊起,看看先秦时期对日常饮食礼仪有哪些要求与记述。
先秦关于日常饮食之礼的记述,主要散见于《仪礼》、《礼记》中各个篇章。在《仪礼·乡饮酒礼》、《仪礼·公食大夫礼》、《礼记·曲礼》、《礼记·乡饮酒义》等专门阐述饮食礼仪的篇章中,就集中阐述日常食礼的具体规范而言,则要以《礼记·曲礼》最为突出。
下面我们来看看这篇文章中有哪些具体记载。
1、共食之礼
现代礼仪要求,你在跟人一起吃饭的时候,你夹菜的,不能越过盘子的中心,不能越过桌子的中心,这讲的其实就是古人说的共食之礼。共食,谓同事聚居,非礼食则有同器食法,共食宜谦,不得厌饫为饱也。意思就是与人同桌共食时,不能一味地只想着饱食饭菜,要遵循必要的饮食规范,以体现尊敬与谦让的礼节。
《曲礼》连续用了15个“毋”字对共食用餐的礼节给出了具体的禁忌。这其中包括由于“饭用手,泽手则汗生”的原因,被禁止吃饭时搓手在内的,15种不合礼且有失威仪的行为。这些禁忌,大体上出于两个方面考量。
第一,这些被禁止在共食中做出的不雅举动,表示为对共食者的尊敬。
如“毋咤食,毋啮骨”这类事情,古人记载其被禁止的原因为:“咤食,谓以舌口中作声,似嫌主人之食也。毋啮骨者,一则有声,二则嫌主人食不足,以骨致饱,三则口唇可憎。”
类似像吃饭的时候因为清理齿间残留而当面剔牙,因为味道不合口味而自己给整碗羹汤加放调料,因为嫌味道清淡而像喝水一样饮酱汁等等不雅的举动,都会使主人反感,让人觉得不被尊敬,而被古人禁止。
第二,共食时应当学会谦让与节制,不要与人争食。
比如“抟饭”(共食用餐时用手传饭团来吃)的行为,因为“取饭作抟,则易得多,是欲争饱”,就被认定为不应该做的事。
同样的原因,“固获”(始终挑好吃的菜吃),“嘬炙”(吃烤肉因为贪心想多吃而一口吃一大块)等也被认定是不谦让的行为,都是贪食的表现。
我们在先秦的饮食文化中可以看出,尊敬谦让之风,已经被完整地映射在了这些日常礼仪之中。达到了“敬慎威仪,以近有德”的标准,不但表现对共食者的尊敬,同时能够体现自身谦让与节制的良好德行。
透过这种日常饮食中的细节,也表现出了“尊让、挈、敬也者,君子之所以相接也”的高尚。
2、客食之礼
客食之礼是指作为客人出席宴请时,所应遵循的饮食规范。具体来讲就是通过饮食活动来履行礼仪,区别尊卑。
在现代礼仪中,开始用餐前,主人要在正对门的座位上座下,然后依次坐定,遵循着一套标准的流程。而古代礼仪中,对现代这些礼仪要求也有相应的规范,甚至其要求,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讲究的是主客双方在宴饮中相敬守礼,又能不失各自威仪,并且在各自的礼仪程序中突显和谐之德,体现饮食活动中主敬客、客尊主的尊卑礼仪。用《诗经·小雅·宾之初筵》中的句子描述,便利是:“维其令仪。”
先秦时,对不同身份的客人其所适用的饮食礼仪并不相同。比如,客人身份若低于主人,就要求客人要双手拿着食物站立向主人致谢,当主人同样起立回礼于客人时,客人方可坐下。
而用餐过程中,如果出现客人给自己的饭菜加调味料的情况,主人就要表示自己不善于烹饪;如果客人单独和酱,主人便要称是家里贫穷照顾不周,以表谦逊。
此外,还有“三饭,主人延客食胾,然后辩殽。主人未辩,客不虚口。”(吃了三口饭后,主人请客人品尝己经切好的肉,之后再请客人遍尝菜肴)、主人不先于客人尝遍菜肴、客人不先于主人用酒漱口等,使“宾主相敬之道然也”的要求。
到了用餐结束,“客自前跪,撤饭齐以授相者,主人兴,辞于客,然后客坐”,意思就是客人要跪立起来将自己的饭食整理好,交给仆人,这时主人要主动辞谢客人,之后客人方可坐下。至此,主人可宣告饮食活动结束。
3、侍食之礼
侍食之礼指作为非主宾的陪同客人出席宴请时所应遵循的饮食规范,体现晚辈对长辈的尊敬。
比如,我们小时候就被要求,一家人坐定,父母不动筷子的时候,自己不能先动筷子,这也是一种侍食之礼。
“侍食于长者,主人亲馈,则拜而食;主人不亲馈,则不拜而食。”
“劝长者食耳。虽贱,不得执食兴辞,拜而己,示敬也。不拜者,以其礼于己不隆。”陪侍长者吃饭,如果主人向自己送食布菜,行拜礼而后再吃,若否,则不行拜礼就可取食。
如果陪伴长辈饮酒,长辈给自己斟酒,则要立刻起身拜谢后用双手接酒,待长辈完成斟酒后才返回自己的原位喝酒,长辈没有尽饮,晚辈不敢先喝。
孙希旦曰:“愚谓此侍长者私饮之礼也。必拜受于尊所者,此盖长者亲酌而赐之,故于尊所拜受,不敢烦长者至己席前而授之也。”
这些礼节皆是通过具体的行为规范来体现晚辈对长辈的尊敬,《礼记》一书十分强调尊长的礼仪。“若饮酒礼毕,杖者先出,则同饮之人乃从之而出,故云杖者出斯出矣。”这样的记载,就体现了饮食礼仪中长幼有序的观念。
我们可以看出,在先秦文化中对进食礼节的规定,并不只是为了培养某种个人习惯,而是要通过其饮食上的这些礼节,直接表明一个人的教养与修养。因此,古时若不学会这些饮食礼,将是无法立足于社会的。
后记
在先秦典籍中的这些饮食论,在诸多方面反映了先秦时期的社会历史面貌。
它表现出一种敬天事神、尊亲养老的礼仪模式;它表现为一种治国之术、稳定邦国的政治手段;体现出了独具特色、养生实用的应用功效;又体现出了知味品味、超越饮食的人类理想。
可以说,所有这一切皆是先秦饮食论深厚而博大的体现。饮食礼仪中体现出行为威仪,在威仪中又体现尊卑等级。
这些关于饮食之礼的规定,连同其他礼仪一起,构筑了一个中国古代敬让有序、尊卑上下的礼制大网。
身为现代的我们,应当择优而学,取其精华去其糟粕,致力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。